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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投融資中介花式違規吸存

2025年09月19日08:14 | 來源:湖南金融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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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9月17日 | 防騙警示窗:民間投融資中介花式違規吸存

在民間投融資活動中,投資咨詢、第三方理財、財富管理、融資擔保等中介機構並不少見,但部分機構卻偏離合規居間定位,存在超范圍經營、違規發售理財產品等問題,不少投資者被“低風險高收益”“擔保兜底”“政策扶持項目”等宣傳誤導,盲目投入資金后財產權益受損嚴重。

民間投融資中介的“高息騙局”

張先生在某商業街看到一家名為“XX財富”的民間投融資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宣稱該公司與多家大型企業合作,能為投資者提供年化收益率高達18%的優質項目。張先生被高額回報吸引,在未詳細核實公司資質及項目真實性的情況下,與該公司簽訂投資協議,投入30萬元。起初幾個月,張先生確實按時收到利息,但半年后,公司突然人去樓空,張先生不僅未收回本金,還發現所謂的投資項目根本不存在,這才意識到自己遭遇詐騙,遂報警處理。

超范圍經營背后的1.92億吸存騙局

重慶碧水天藍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為:投資咨詢(不含金融、証券、期貨),股權投資咨詢管理,個人理財咨詢。該公司在未得到金融監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借用深圳市蓋仕特投資基金公司名義,向社會公開宣傳其空氣儲備動力發電、甲醇乙醇汽油研發等投資項目,對外承諾高額收益,通過人傳人、以老帶新等方式向不特定人群吸收巨額存款,重慶市九龍坡、江津等區約1700人參與,集資金額共計1.92億元。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該公司及直接責任人員作出判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擔保公司“吸存轉貸”自食惡果

李某為某擔保公司等十家企業的法人或實際控制人。他以個人或其實際控制企業的名義,以1.5%-3%不等的月息,向100余名不特定個人及10余家單位非法吸收存款1.91億元,支付利息2292萬元,同時,以寧波某擔保公司等實際控制的企業為這些巨額債務作擔保。其后,他以2%-7.5%不等的月息,向21名個人非法出借資金3253萬元,收息541萬元﹔以5%-8%不等的月息,向27家企業出借資金2.22億元,收息5780萬元。然而,其公司經營能力不足,財務報表虛假。資金鏈斷裂后,李某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50萬元。擔保公司的主業是為借款提供擔保、收取保費,李某的擔保公司卻“劍走偏鋒”非法吸存轉貸、賺取利差,因此自食惡果。

“民間投融資中介”騙局花樣繁多,其特點包括:以投資理財名義,承諾無風險、高收益,公開向社會發售理財產品吸收公眾資金,甚至虛構投資項目或借款人,直接進行集資詐騙﹔為資金的供需雙方提供居間介紹或擔保等服務,利用“多對一”或資金池的模式為涉嫌非法集資的第三方歸集資金﹔實體企業出資設立投融資類機構為自身融資,有的企業甚至自設或通過關聯公司開辦擔保公司,為自身提供擔保。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謹防受騙。

(責編:董童、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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