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警惕新型非法金融活動的風險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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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全國多地陸續出現以“4折化債”“代理維權”“債務調解”等為名實施的非法集資活動。不法分子以幫助化解不特定債務人的銀行貸款等債務為幌子,按照債務總額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務費,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幫助其解除全部債務。
為切實保護廣大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經濟金融安全與社會穩定,現就相關風險提示如下:
一、警惕以“資產管理”“資產清算”為名的非法金融活動
一些企業名稱或經營范圍中雖包含“資產管理”“財富管理”“理財”等字樣,但並未持有金融許可証、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此類企業往往以“債事處置”“不良資產處置”“資產清算”“風險管理”為旗號,提供所謂“解債服務”,但其從未獲得金融管理部門審批許可,不是金融機構或地方金融組織,只是一般市場主體。其所從事的實際上是具有金融屬性的不良資產處置業務,按照國家現行金融監管標准,一切金融業務均需持牌經營,此類行為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廣大群眾應增強風險意識,注意查驗相關企業是否持有金融許可証、是否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自覺警惕高收益誘惑。
二、警惕以“代理維權”為名的非法牟利陷阱
近期,社會上一些組織和個人通過短視頻、直播等自媒體平台違規制作、散布涉及“全額退保”“債務清零”“債務優化”“征信洗白”等不實信息,甚至以直播形式傳授所謂“技巧”,誘導金融消費者委托其“代理維權”,從而收取高額咨詢費、服務費,以“依法維權”之名行“非法牟利”之實。不法分子常以“全額退保”“債務清零”“征信修復”為噱頭,通過偽造相關材料、編造虛假案例、有意曲解金融管理部門相關政策規定等方式混淆視聽。消費者一旦簽署所謂的“代理維權”協議,不但需支付高額費用,還有可能被非法侵佔維權退還資金,甚至面臨資金損失。
三、警惕以“債務調解”“打折解債”為名的龐氏騙局
不法分子往往打著與相關資產處置公司有合作、可以“打折解債”“債務調解”等旗號行騙,其實質是通過“騙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模式維持。例如,廣東周某某等人以“4折解債”代理維權為名,向負債人收取債務總額40%的解債資金,承諾幫助解除全部債務,截至案發共吸收全國28個省份1.4萬名負債客戶解債資金9億余元。此類犯罪團伙組織化、專業化程度高,通過成立多家關聯公司偽裝身份,設計復雜的“服務”與合同陷阱,編制誘人話術,名為“解債”實為詐騙。廣大群眾凡是遇到打著“不用還的貸款”“全額化債”“低成本維權”等極具誘惑力旗號的推介,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輕信虛假宣傳。
四、常見話術:
1.我們具有央企國企背景,與資產管理公司有合作,專門承接個人債務處理業務。
2.無論你在銀行、網貸借了多少錢,現在交25%-40%的手續費、保証金,債務包清零,征信包修復。
3.我們在銀行有熟人,能直接對接銀行行長,走“停息挂賬”的后門,把利息全免掉,隻還本金。
4.你把錢轉到我們的共管賬戶,我們操作后,置換成等值黃金、數字資產,到期后自動平賬,抵消你的名下債務。
5.央行剛出有新政策,能消除征信記錄。交錢給我們,即使不還錢,就能把逾期記錄全刪了。
五、溫馨提示
在此,鄭重提醒廣大群眾:
(一)選擇正規渠道。辦理金融業務應選擇正規持牌機構,切勿輕信來源不明的投資建議和中介服務,如確需通過中介機構辦理,務必事先核實其經營資質。
(二)警惕套路話術。對任何承諾或宣稱“百分百貸款成功”“洗白征信”等的中介機構及個人,都要保持清醒認識。
(三)依法理性維權。消費者因購買金融產品或接受服務與金融機構產生糾紛時,應通過與金融機構協商、向行業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向金融監管部門反映、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合法渠道提出訴求。
(四)及時投訴舉報。社會公眾如發現有關主體涉嫌開展非法金融活動的,可保留有關証據,及時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防非打非工作部門或公安機關舉報。(來源:湖南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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